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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业务序号:11152800MB1651382H300013102500003     受理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2 工作日
实施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0478-8928303 监督电话: 12315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结果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批文   
结果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结果样本: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 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4.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5.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6.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7.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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