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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业务序号:11152800MB1651382H300013102500003 受理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法定期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2 工作日 |
| 实施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咨询电话: | 0478-8928303 | 监督电话: | 12315 |
| 办理地点及时间: | |||
| 行政管辖地: | 定点办理 | ||
| 行使内容: | |||
| 联合办理机构: | 权限划分: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结果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 结果样本类型: | 证照 批文 | ||
| 结果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
| 结果样本: | |||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 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4.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5.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6.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7.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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