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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登记

业务序号:11152824K05172210C415071500100801     受理机构: 旗自然资源局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3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 旗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0478-3235806 监督电话: 0478-3212478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结果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无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1.司法协助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必须由法官持双证(工作证,执行公务证)送达,受理人员受理并对原件拍照后,留存复印件;2.以邮件,电话通知,网上告知等通知方式不予受理;3.查看嘱托机构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并与嘱托查封单位进行核实。委托送达的,委托送达函是否已加盖委托机关公章,是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机关等。4.嘱托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5.嘱托文件所述查封事项是否清晰,是否已注明被查封的不动产的坐落名称,权利人及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号。被查封不动产的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6.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对查封机关送达的嘱托文件进行实体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办理查封登记,并嘱托机关提出审查建议;7.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及时将查封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8.因两个或以上嘱托事项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以先送达查封通知书的嘱托机关办理查封登记,对后送达的嘱托机关办理轮候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嘱托机关嘱托文书依法送法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9.不动产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期限从预查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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