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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业务序号:111528250117573671400011801700001 受理机构: 旗交通运输局|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法定期限: | 6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 实施机构: | 旗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咨询电话: | 0479-8263557 | 监督电话: | 0479-8250123 |
| 办理地点及时间: | |||
| 行政管辖地: | 定点办理 | ||
| 行使内容: | |||
| 联合办理机构: | 权限划分: | ||
| 网上办理深度: | 测试4 测试4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 结果样本类型: | 证照 批文 | ||
| 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 结果样本: |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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