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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业务序号:111528250117573671400011801700001     受理机构: 旗交通运输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6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 旗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0479-8263557 监督电话: 0479-8250123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测试4  测试4 到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批文   
结果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结果样本: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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