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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业务序号:11152822K05172261P415071500100101     受理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法定期限: 3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工作日
实施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0478-5219926 监督电话: 0478-5232896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到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批文   
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结果样本: 证书.jpg     证书2.jpg    
申请材料齐全;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否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未经批准不得抵押、不得转让等限制性内容;审核土地出让价款和各项税费是否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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