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材料样表 |
电子表格 |
是否必须 |
| 用地申请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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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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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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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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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用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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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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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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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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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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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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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权属复核文件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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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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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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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新增占地的提供征收转用批准文件;村委会关于补偿费到位证明;区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分局“两公告、一登记”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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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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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使用原国有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收购协议、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注销材料,涉及国有资产的提供国有资产处置批复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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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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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出让价格审核材料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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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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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图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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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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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现场查看记录表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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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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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
第四十一条 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选择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二)进行土地价格评估;(三)旗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四)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五)土地使用者依法申请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关核发土地证书。
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以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交易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 收费依据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五条 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可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征收 |
| 收费标准 |
按土地评估报告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审核结果由市自然资源局收取 |
| 收费项名称 |
收费类型 |
必须收费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 |
浮动单价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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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评估报告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审核结果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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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 |
浮动单价 |
是
|
按照土地评估报告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审核结果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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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是否允许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类型 |
| 初 审 |
2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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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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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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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查 |
2
小时
|
不允许
|
无
|
| 审 核 |
2
小时
|
不允许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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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 准 |
2
小时
|
不允许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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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是否需要报政府批准? | 需要报政府批准供地方案 |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是否需要报政府批准? | 需要报政府批准供地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