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材料样表 |
电子表格 |
是否必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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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
|
无
|
无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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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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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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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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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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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的内容包括成立协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等 |
无
|
无
|
必须
|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原件
|
3 |
政府部门核发
|
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研究会、学会的负责人应为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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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
原件
|
3 |
政府部门核发
|
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研究会、学会的负责人应为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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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
原件
|
3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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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专职秘书长承诺书》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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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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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常务理事、名誉会长(理事长)名单 |
原件
|
3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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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会会议纪要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
| 会员名单 |
原件
|
3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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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到账凭证(验资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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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无
|
必须
|
| 捐资承诺书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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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电子版
|
3 |
申请人自备
|
|
无
|
无
|
必须
|
|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
原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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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公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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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区管社会组织负责人资格审核表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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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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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名单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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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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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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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 |
原件
|
3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下载
|
下载
|
必须
|
|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
原件
|
1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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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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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草案 |
原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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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下载
|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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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01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不收费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是否允许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类型 |
| 审查 |
10
小时
|
不允许
|
无
|
| 受理 |
3
小时
|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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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鉴定、书面审查、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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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 |
2
小时
|
不允许
|
无
|
| 法人有特殊要求吗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是否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 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