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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业务序号:11152801MBOW07762U4151022004000     受理机构: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事项类型: 其他类别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咨询电话: 0478-8521310 监督电话: 0478-8761508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结果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批文   
结果名称: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结果样本: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正本.jpg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正本.jpg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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