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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业务

业务序号:9115080211720439X43152099024011     受理机构: 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法定期限: 22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 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跨区域办理 通办范围: 跨县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到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结果样本类型:
结果名称: 分户成功
结果样本:
第三十条 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2.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3.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4.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5.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6.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注:如有最新国家法规、电力相关法规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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