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入境后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业务序号:111528000117463429300010600400018     受理机构: 市科技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盟市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工作日
实施机构: 市科技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测试2  测试2 到现场次数: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批文   
结果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结果样本: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 2.申请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 (三)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要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应当不超过60周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四)外国普通人员(C类) 外国普通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临时性、季节性、非技术性或服务性工作。 (五)具备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1.属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3.符合上述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使用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查看指南详情哦.

  • 相关网上办事

  • 其它同类办理项

  • 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