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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业务序号:11152826743874972H4000125037015     受理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法定期限: 3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2 工作日
实施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 0478-2621311 监督电话: 0478-2621308
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权限划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到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无   
结果名称: 审查意见
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36号,第77号令修正)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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