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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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9-02 1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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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创新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创建行动,着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转化为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实际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市局被自治区民委、市民委表彰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是以强化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条幅等“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供办事群众随取、随看、随学,将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

二是以促进各民族交流为目标,结合中心窗口服务特点和帮办代办服务等,在大厅设立蒙古语导办人员,提供代办服务、咨询引导等,为各族群众办事提供周全细致的服务。

三是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为载体,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成、一号响应”的“一站式”服务。在窗口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实施周末不打烊活动,24小时自助服务区,满足办事群众多样化需求,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政务服务窗口流动红旗、服务标兵、人民满意窗口、党员模范岗”评选活动,示范引领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争做民族团结信念的维护者、民族团结示范的倡导者、民族团结创建的践行者,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走实走深,努力构建阳光、规范、文明、和谐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