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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政策法规

《巴彦淖尔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子女入学政策操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13 1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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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发〔2017〕232号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现就落实已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具体政策

2017年《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发〔2017〕232号)文件出台以来,市直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引进的各类人才享受相应的子女入学政策。具体为:

引进第一至七类人才,以及在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在我市入学的,可在引进单位驻地公立中小学选择优质学校‍就读。

二、落实办理操作程序

1.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将关于对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向本系统各单位引进人才通知到位;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巴彦淖尔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单位核查,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类别进行审核认定。

3.由市教育局负责,依据引进人才本人申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意见,落实申请人子女入学策。就读学校为临河区属学校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临河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有关学校负责接收;就读学校为市属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后,有关学校负责接收。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一般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情况中途插班就读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者意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在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将引进人才关于子女入学方面的相关政策通知到位;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巴彦淖尔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由主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填写及提交的材料、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参照上述操作办法进行审核办理,落实相关政策。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搞好协作配合,提高审批效率,要对各自程序环节审核认定结果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扎实有效落实。

2.相关审批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服务人才意识,对涉及的申报、审批等办理落实事项,要尽可能简化手续环节,实行集中办理,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执行一次告知、一次受理,努力做到“马上办”“即时办”,保障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